关于印发《bevictor伟德国际微博、微信公众平台
经学校研究同意,现将《bevictor伟德国际微博、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《bevictor伟德国际各类官方微博(微信)审批(备案)表》
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,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级单位官方微博、微信公众平台的开设和运行,畅通拓宽信息交流渠道,建立健全宣传思想工作新机制。依据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、《中共bevictor伟德国际委员会宣传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网络宣传工作的意见》和《bevictor伟德国际二级单位网站管理暂行办法》,结合公司发展实际,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第二条 bevictor伟德国际各级官方微博、微信服务于广大师生、员工和社会大众,是面向社会宣传、展示公司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,自觉服务和服从于学校中心工作和发展全局。
第三条 凡以bevictor伟德国际、bevictor伟德国际各二级单位及其下属组织名义开设的官方微博、微信公众平台,均按本办法管理。
第四条 本办法是对公司官方微博、微信进行管理及考核的主要依据。
第一条 bevictor伟德国际官方微博、微信由公司党委统一领导,党委宣传部归口管理。各二级院(系、部)党委(党总支)书记、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各二级单位官方微博、微信的第一责任人。各二级单位主管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为本单位微博、微信公众平台的直接责任人,负责微博、微信公众平台的日常管理及发布信息审核。
第二条 各单位已成立的“网站管理领导小组”更名为“网站、微博、微信公众平台管理领导小组”,具体负责各单位微博、微信公众平台的开设、监督、检查和指导工作。领导小组负责人由各二级院(系、部)党委(党总支)书记担任,各职能部门由主要负责人担任。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由各单位“网站、微博、微信公众平台管理领导小组”选任。
第三条 各单位下属的所、中心、办公室、党支部等机构开设的微博、微信公众平台,由各单位依据本管理办法并结合自身实际,制定具体管理措施、严格管理。每学期末,由各单位汇总下属各机构开设的微博、微信公众平台信息,集中报送党委宣传部进行备案。
第四条 员工组织开设的各级各类微博、微信公众平台,由校团委参照本管理办法制定有关规定并负责日常管理。
第一条 bevictor伟德国际官方微博、微信主要用于发布学校及各单位全局性的重大新闻信息和通知公告,展现和维护公司形象,传播公司文化。围绕学校转型发展、人才培养、校园文化建设等内容进行信息发布。
第二条 各二级单位官方微博、微信围绕学校及本部门的工作动态进行信息发布。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、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及敏感问题的相关内容。不得发布有损bevictor伟德国际声誉的信息,不得利用单位微博、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纯属个人的信息。发布、转发、评论信息时,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、时效性、适用性。信息发布前须经本单位微博、微信公众平台主管领导审核同意。
第三条 各单位所发布的信息要严格遵守国家信息发布的相关规定,不得在微博、微信公众平台上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任何违反法律、法规的内容。
第一条 bevictor伟德国际新闻中心是以“bevictor伟德国际”名义对外发布涉及全校性的重要方针政策、改革措施、工作部署以及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信息的唯一授权单位。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“bevictor伟德国际”名义开设微博、微信公众平台或以“bevictor伟德国际”名义在微博、微信上发布信息。
第二条 各单位开设微博、微信公众平台须填写《bevictor伟德国际各类官方微博(微信)审批(备案)表》。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,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备案。已经开设微博、微信公众平台但尚未备案的单位,需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补报相关信息。
第三条 各单位及其下属机构对所开设的微博、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官方认证时,需在完成备案登记工作基础上,填写相关材料的申请表格,由党委宣传部填写业务主管部门审批意见后,按照学校相关流程办理。
第四条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微博、微信的信息安全工作,不得私自将微博、微信的用户名、密码外传。各单位微博、微信公众平台账号密码的掌管和信息发布须指定专人负责。管理人员如有变动,应及时更换登陆密码,并将人员变动情况报党委宣传部备案。
第五条 各单位微博、微信公众平台不再使用时,应及时关闭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。
第六条 各单位发生可能引发媒体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突发事件时,应按照《bevictor伟德国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(试行)》处理,按规定及时上报信息,做出应对,由学校新闻发布部门统一开展新闻应对工作。未经学校批准,各单位不得擅自在本单位微博、微信上发布有关信息。
第七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开设和使用微博、微信公众平台的行为,党委宣传部要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,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第一条 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